非網路販售類

依據行政院衛生署 食品藥物管理局
醫療器材依藥事法第13條規定,係包括診斷、治療、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,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、器械、用具及其附件、配件、零件;其範圍、種類、管理等事項,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訂醫療器材辦法規範之。故醫療器材的範圍非常廣泛,並依其風險程度分成三等級,第一等級之低風險性醫療器材、第二等級之中風險性醫療器材、第三等級之高風險性醫療器材。許多日常生活常見的「商品」,例如OK繃、酸痛貼布、耳溫槍等,亦屬於低風險性或中風險性之醫療器材,而受到藥事法的管制。 用通訊交易[11],但應該就通訊交易通路類型、連結及諮詢專線等項目,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[12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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